法律論壇——以為拿到綠卡就萬事無憂了?還有這些事你必須了解

很多人都覺得,雖然等待過程很辛苦,但是只要拿到綠卡就萬事無憂了!

然而!你不知道的是,其實有很多的情況,綠卡也是有可能會被取消的!

由於目前移民政策的不斷變動,綠卡身份也會有一些變化。關於具體的綠卡身份失去理由,我們請到了李想律師來為我們揭秘綠卡身份出現問題該怎麼辦。

綠卡身份失去理由一:放棄

案例一

王先生和太太一家通過投資移民拿到綠卡。王先生移民的初衷是為了孩子上學,孩子畢業後順利在美國工作。王先生和妻子來美時間並不頻繁,好幾個月可能才打一次卡。後來,王太太不幸患上了癌症,在美國治療了一段時間也沒有起色,同時因為費用高昂,語言不通,於是決定回國。王太太回國後最終離世。處理太太的後事以及一些其他生意上的事情,王先生離境美國已經超過兩年。根據法律規定,王先生會被默認為已經放棄綠卡。然而,通過律所的評估,考慮到家庭特殊情況,最後幫助王先生申請了return resident visa(回美簽證),在領館拿到簽證後,最終順利以綠卡身份入境,和孩子團聚。

針對此案件,李律師表示,移民局認為放棄綠卡會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是長期不回美;另一種是頻繁出入美國,但總體停留美國時間其實不長。此外,還有一種特殊的情況,就是綠卡持有人雖然在美時間夠,但是種種跡象使得移民局或移民法院認定該持有人沒有以後在美國長期居留的打算,可能會對當前所持有的綠卡有影響。

案例二

劉先生同父母一起親屬移民到美國。雖然一家都拿到了綠卡,合法居住在美國。但後來因劉先生極度不適應美國的生活,於是獨自回國發展,因一些家庭矛盾十年沒有回美。如今,劉先生已經退休,父母年邁,便想重新回到美國,但這時之前的綠卡早已過期。而且因為多年在外,劉先生自己想以綠卡身份返回基本沒有希望。經過律師分析,劉先生申請Return Resident visa的成功率不高,等父母再申移民簽證又要很多年。不過,因為劉先生還有一個兄弟已經成為公民,劉先生此前有一個批准過的I-130,所以律師向移民局提出沿用最早的I-130的有效日期,用他的優先日,這樣就可以不需等待排期,一旦批准就可以直接進入領館程序。

針對該案件,李律師表示,之前排期時間可以沿用是有一定條件的,需要具體的資訊。通過這個案例,可以很清晰的看出,申請人其實屬於自己放棄綠卡的一種情況。但是由於父母原因,才需要再次來美。這種情形下,如果有人想主動放棄綠卡,在機場直接表明自己想要放棄綠卡,當場就可以填寫表格備案。資產超過一定限額時,如果想要放棄綠卡,可能還需要交一筆稅。放棄綠卡後不會造成任何不良影響,逃稅目的除外。

綠卡身份失去理由二:犯罪

案例一

A因為犯罪記錄被逮捕至移民監獄,具體罪行是因使用非槍支類武器攻擊他人,刑期一年,但因涉及暴力,屬於嚴重重罪。 A已經持綠卡近20年,所有子女和配偶都是美國公民,但法官判定A對社會安全有負面影響,於是判不予保釋,最終被遞解離境。

對此,李律師表示,重罪範圍包括縱火,有爆炸性物質,還有虐待,搶劫中出現加重情節等等。
但是,被定罪的情況下,首先要看能不能推翻這個認定,比如有新法出現時,罪名認定可能會被更改。此外,有的罪行是可以申請豁免的。被遞解回家的話會對家人造成重大影響之類的,有豁免的可能性。或者被送回國會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話,也有留下的可能性。

綠卡身份失去理由三:欺詐

案例分析

一對住在帕薩迪納的華裔父女因幫助他人假結婚被判入獄,因為過去近十年中,他們收錢為多位中國公民牽線了70多次“假結婚”。這些被爆料的假結婚“客戶”都難以避免綠卡身份被撤銷。

婚姻欺詐,即假結婚,因為美國移民法對假結婚容忍度很低,並且制定了極其嚴厲的懲罰措施,如果移民局發現或懷疑申請人通過假結婚來非法獲得移民利益,那麼綠卡很有可能會被取消。
李律師表示,移民局懷疑的範圍非常寬泛,即使沒有付錢等利益上的假結婚,依然會被認為是欺詐。有時候,結婚對象年齡差異過大,可能會被懷疑。或者公民本身結婚次數過多,也有被查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