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那些事——人均耗費超三百萬美元 美國的死刑比無期 “貴”

美國死刑犯最多的加利福尼亞州,從1978年以來,在死刑犯身上的花費達到了近50億美元。

是否廢除死刑,是美國公眾意見分歧最大的議題之一。

美國廢除死刑的呼聲在六零年代達到了最高峰,反對者認為死刑不符合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禁止殘忍的、異乎尋常的刑罰”,以及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中“正當程序”( Due Process)的規定,以至美國在1972年一度暫停了死刑,直到1976年才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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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部分為保留死刑的美國各州

如今,美國有二十一個州廢除了死刑,最近一個是華盛頓州——該州最高法院於2018年10月宣布廢除死刑,仍有二十九個州加上聯邦刑法中保留有死刑。皮尤研究中心(Pew)2018年的一項數據顯示,美國支持與反對死刑的比例分別為54%和39%。

死刑的爭議

死刑一旦執行,便沒有反悔的可能,而是人做事,就會出現誤差。

以美國為例,儘管調查取證審理都有嚴格的規定與程序,但統計顯示,美國死刑判罰仍然有4%的機率出現誤判,也就是說,平均每二十五名死刑犯中,就有一人是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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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在美國最高法院前抗議死刑

最近這些年,隨著刑偵技術手段的發展,美國各州對有疑點的舊案重新展開調查,錯案平反的事情時時見諸報端。在2015年,美國有149名含冤入獄的犯人獲得平反,這個數字創下了歷史紀錄,而其中有近五分之三是涉及謀殺案件的。

此外,美國的死刑犯從宣判到真正執行死刑,通常要歷經多輪上訴,耗時漫長,政府支出的費用遠遠超過了犯人被終身監禁所帶來的花費。

七零年代:美國死刑的重大修改

1972年,美國最高法院對“福爾曼訴佐治亞州(Furman V. Georgia)”案件的判決,一度讓死刑在全美範圍被“叫停”,這並不是因為最高法院判決死刑違法了美國憲法,而是最高法院認為在死刑的審判程序上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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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美國最高法院的九名時任大法官

為此,美國多州開始著手修改死刑相關法律。隨後,在1976年的“格拉格訴佐治亞州(Gregg V. Georgia)”案中,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又使死刑判罰在美國恢復施行。同時,最高法院還對死刑的審判程序作出了一些細節上的要求,其中就包括將死刑案件的審理分成兩個階段:定罪和量刑。陪審團將在庭審中聽取空辯雙方的證據與陳述,並在法律專家的輔助下作出判決。

此外,最高法院在八零年代之後裁決,禁止處死精神病患者與智力殘障人士;禁止處死18歲以下犯人等。

目前,除了個別案例,美國死刑適用案件幾乎都是加重謀殺案,比如在實行搶劫、強姦、偷渡等過程中故意殺人,或者受害人多於一個人,或者殺害手段異常殘忍恐怖等。

在章瑩穎的案件中,被告罪行包括綁架、強姦、故意殺人,且殺人手段極其殘忍,這也是檢方尋求死刑的原因所在。

陪審團:控辯雙方的“共同目標”

在死刑案件中,最著名的例子可能就是橄欖球明星辛普森殺人案了。在堪稱“世紀審訊”的過程中,他聘請的律師成功用這樁謀殺案掀起了種族對立,將負責案件的警官的種族主義歷史全翻了出來。

在對他的無罪判決宣布之後,陪審團中的一名成員向辛普森舉起拳頭 —— 那是黑人民權運動的標誌性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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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審訊”主角——O.J.辛普森

當然,由黑人被告的案子引發種族主義之爭也是美國社會現實的一種反應。美國黑人罪犯在整體罪犯中的比例非常高。 2014年的數據顯示,美國等待處死的犯人中,有42%是黑人,而黑人人口只占美國總人口的13% —— 這當中對黑人的偏見歧視是事實存在的。

就在上個月底(6月24日),最高法院以7比2推翻了密西西比州一個拖延了22年的死刑裁定。最高法院發布的裁決意見書稱,該案審理過程中出現人為錯誤,在陪審團成員遴選過程存在著種族主義 —— 矛頭直指該州首席檢察官道格·歐文斯(Doug Evans)。

事件的主角是現年49歲的非裔男子科帝斯·弗勞爾斯(Curtis Flowers)。 1997年,他被裁定四項謀殺罪名成立 —— 他槍殺了自己的前雇主、塔爾迪家具店老闆、以及三名同事,之後他被判處死刑。但他一直堅稱自己是無辜的,他只短暫在那間家具店工作,此前也沒有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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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帝斯·弗勞爾斯

他總共被審判了六次,前三次都被定罪並判處死刑,但案件自動上訴到密西西比州最高法院之後被推翻,原因是,檢察官歐文斯在陪審團挑選過程中的種族主義行為——他無差別地拒絕了所有黑人陪審員。此外,還有檢方不恰當展示證據等,因而造成審理不公。之後,在第四次和第五次審判中,參與的黑人陪審員被指控偽證罪,導致審理流產。 2010年,對弗勞爾斯的第六次審判再次維持了死刑判決 —— 2014年,弗勞爾斯將這一判決上訴至最高法院。而此時的他,已經在密西西米州一個臭名昭著的監獄裡被單獨關押超過二十年。由於美國最高法院將其死刑判決推翻,現在,他將面臨第七次審理。

美國的死刑:來之不易

即便是以法律與正義之名,取人性命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包括對那些經審判證明犯有重罪,甚至剝奪過他人生命的人。

近些年,美國對待死刑十分謹慎,不僅死刑判罰逐年減少,被執行死刑的人數也在下降。 1999年,美國有98人被執行死刑,到了2017年,這個數字下降到了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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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監獄 資料圖

在美國,死刑宣判之後到最終執刑,平均耗時超過十年,中間還可能要經過多輪上訴。一般來說,死刑判決結束,案子就會自動上訴至州最高法院。美國的上訴庭只复核上訴案的法律適用問題,對事實部分不做查證。如果任何一方不服州最高法院的裁決,還可以繼續上訴至聯邦法院,直至聯邦最高法院。

當然,最高法院對於是否接受案件有自主權,通常這類案件,最高法院接受率大約為1%。
即便最終確定了死刑,犯人還可以向州政府以及總統提出赦免請求。在章瑩穎案件中,因為屬於聯邦罪案,只有美國總統有赦免權。

美國總統比爾·克林頓曾簽署法律,嚴格規定了上訴期的時限,希望能夠加速死刑犯執刑程序,但是收效甚微。

美國的死刑:耗資不菲

據報導,美國一個死刑犯審理的平均費用在300到500萬美元之間,有些案子花費更高。其中一項重要支出是,政府必須為無力承擔訴訟費用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支持,而死刑律師屬於律師中非常昂貴的一類。

根據美國死刑中心信息,死刑犯最多的加利福尼亞州,從1978年以來,在死刑犯身上的花費達到了近50億美元。如果將加州在押的740多名死刑犯全部改判終身監禁,每年可以節省大約一億五千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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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注射死刑的房間

至於章瑩穎案中的被告究竟是否會判死刑,目前看,完全取決於陪審團。而一旦克里斯滕森被判處死刑,聯邦死刑犯將會被執行注射死刑。當然,這同樣會是個漫長等待與法律較量的過程。

最後,願章瑩穎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