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議會通過法案允許中小學校園使用醫用大麻 州長會簽嗎?

金州資訊據洛杉磯時報報導,加州週五距離允許家長在校園內為孩子帶去醫用大麻產品又近了一步。該州議會在當天通過了這一爭議性法案,州長紐森成為該法案生效前的最後一道障礙。紐森的前任布朗曾經否決了類似的法案。

根據法案,學區將能夠授權父母攜帶非吸菸類醫用大麻用品(如藥丸、乳霜和精油等)到學校並給他們的孩子使用,但孩子必須有醫生的推薦需要使用醫用大麻。

民主黨籍州參議員傑里·希爾表示,他提出的這一措施旨在幫助有嚴重健康問題的學生(包括癲癇症)在上學時不會因為需要被父母帶離學校用藥而中斷學習。該法案以一名住在希爾選區的癲癇青少年Jojo命名,後者需要每日服用大麻油。

“Jojo法案將使那些存在嚴重醫療殘疾並依靠藥用大麻的學生能在嚴格的條件和監督下在校園內服藥,這樣他們就可以繼續上學,而不會中斷他們的教育。”希爾週五說,並指出該藥物只能以非吸煙的形式給藥。

該法案適用於幼兒園至12年級的學生,在周五遭到許多共和黨議員以及加州警察局長協會的反對,後者向立法者寫信說,豁免可能會通過打開毒品進入學校的大門,危害學生的安全。

“執法部門的首要任務之一是防止任何21歲以下的青少年獲取所有類型的大麻產品。”警局局長們在一份聲明中說,“雖然我們了解到一些家長可能選擇用大麻治療學生的疾病,但我們反對允許父母或監護人在校園內對學生進行治療。”

前州長佈朗在去年否決了一項類似的法案,稱法案過於寬泛。

“一般來說,我仍然擔心青少年接觸到大麻,並懷疑有疾病青少年對大麻的使用。” 布朗在2018年的否決信中寫道,“這項法案走得太遠了,比某些研究更進一步,在允許青少年使用醫用大麻問題上,我認為我們應該先暫停一下,然後再走這條路。”

然而,與布朗不同,紐森是加利福尼亞州大麻合法化的推動力量。但像大多數州長一樣,紐森在收到法案前一直不置可否。

該州官員表示,由於根據聯邦法律,大麻仍然是一種非法藥物,因此對涉及使用大麻的研究存在限制,這也限制了大麻對兒童藥用價值的現有科學證據證明。

然而,在2017年發表在《兒科》期刊誌上的一篇論文中,研究人員檢查了現有的研究,並發現了大麻對小兒癲癇,以及小兒化療引起的噁心症狀存在治療效果的證據。

該州官員還指出,聯邦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已經批准了一款含有非精神活性大麻成分CBD的治療某些癲癇綜合徵的藥物“Epidiolex”。

那些敦促州長簽署這項法案的人包括居住在聖布魯諾的一位母親卡琳娜·加西亞,她必須每天帶著她的兒子Jojo到校外去使用一種用來控制他罕見癲癇症狀的大麻酊劑。她的兒子去年高中畢業,但仍在上課。

她說,在藥物未能有效阻止癲癇發作後,她開始為兒子使用可攝入的油。 “我正在看著我的兒子在我眼前死去。”她在最近一次的聽證會上對州參議會小組說。

“這種拯救我兒子生命的藥物不能在校園內得到與其他藥物同樣的對待,這是不公平的。”加西亞補充說,“我兒子其他許多人的生命都依賴它。”

另一位家長告訴立法者,她的兒子已經錯過了10%的上課時間,也就是數千分鐘,因為州法律目前要求她帶著孩子到離學校至少1000英尺的地方來使用醫用大麻油。

該法案得到加州學校董事會協會的支持。該協會在給議員們的一封信中說:“每個孩子都有權接受不間斷的教育。”該協會估計該法案可能對該州數百名學生產生影響。

目前,其他八個州已經通過了類似的法案,包括華盛頓州,科羅拉多州,佛羅里達州,新澤西州,緬因州,特拉華州,伊利諾伊州和新墨西哥州。

加州法案的反對者包括反大麻組織“大麻聰明研究”的總裁薩貝特(Kevin Sabet),後者稱法案是“給大麻的另一份禮物”。

“這很容易被濫用。”薩貝特說,他擔心學生可能會“偽造一張紙條,聲稱他們的精神活性大麻是‘醫用的’。”

“從來沒有人被拒絕過建議要求。”共和黨籍州議員安德烈亞斯·博格納斯說,他擔心法案中合法醫療用途的定義過於寬泛,學生只需要在醫生的推薦下就能使用大麻,而不是開處方。 “任何人都可以得到推薦。”

博格納斯質問,為什麼是父母而不是學校護士來幫助學生使用大麻。希爾對此回到說,如果學校員工向學生提供在聯邦法律下仍然是非法藥物的大麻,學區擔心會因此失去聯邦資金。

作為州參議會司法委員會主席且支持該法案的州參議員漢娜·貝絲傑克遜,聯邦政府需要修改法律。

“大麻現在在加州是合法的。”她補充說,大麻不是“巫藥”,我們以這種方式看待它是令人震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