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禁1500種化學成分美國祇禁11種 你愛用的洗護產品真的安全嗎?

金州資訊據CBS報導,標榜清潔能力更強、使我們更有吸引力的化妝品、洗護用品廣告比比皆是,然而,鮮為人知的是,我們日常用的產品中,可能包含有鉛、領苯二甲酸鹽(phthalates)、甲醛在內的數千種有害化學物質,FDA卻無所作為。

根據環境工作組的報告,女性每天出門前,平均要在臉上和身上塗抹168種化學物質,男性則是85種。研究表明,其中一些化學物質與健康問題有關,可導致癌症和不孕症。

國會正推出一項新法案,旨在保護人們免受日常美容產品中存在的潛在危險化學物質的侵害。

主張“清潔美容品”的Beautycounter首席執行官倫弗魯(Gregg Renfrew)表示,“我認為消費者想知道他們的產品中有什麼,他們想知道,這些成分對他們的健康是否安全?他們想要完全透明,這迫使整個行業正在發生變化。”

倫弗魯希望通過避免使用傳統產品中經常使用的有毒成分來引領“清潔美容”運動,這包括一個“永不”清單,意即他們的產品中永遠不會使用的1500種化學成分。

如:-視黃醇(Retinol),用於許多防曬劑和抗衰老產品,可能會損害DNA並導致皮膚腫瘤

-甲醛(Formaldehyde),作為防腐劑用於一些洗髮水和沐浴露中,或可導致癌症

-對羥基苯甲酸酯(Parabens),作為防腐劑用於某些洗面乳和乳液中,以防止細菌和黴菌滋生,但可能會破壞體內重要激素。

倫弗魯稱:“我們感覺規則缺失,所以我們必須制定規則。在美國沒人告訴我們什麼是安全的,沒有人讓我們負起責任。”

環境工作組的消費者倡導者法貝爾(Scott Faber)稱:“化妝品公司幾乎可以將任何成分放進個人護理產品中,而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無力阻止。”他補充道,這是因為現行的化妝品法案早已過時,上一次通過還是在80年前。

法貝爾解釋說,化妝品公司一直在同更嚴格的法規作鬥爭,“從1950年到2018年,國會幾乎每年都試圖給予FDA這些基本權力,但這些努力都被阻止了。”

行業團體——個人護理產品委員會(Personal Care Product Council)卻對此予以駁斥,稱他們多年來一直在同國會議員和其他人一起“建立全國范圍內的一個更現代的監管體系”,同時致力於改革。

但數據說明了一切。在歐盟,大約有1500種化學成分被禁止或嚴格管制。在美國,僅有11種化學成分被禁止,上次宣布禁用一種成分是在近30年前。

Beautycounter首席產品開發人員麥克吉維爾(Michael McGeever)介紹稱,睫毛膏中常用的炭黑成分,能幫助刷出濃密的睫毛,但具有已知的致癌特性,他們的產品中停止使用了該成分。

還有口紅,麥克吉維爾稱,口紅通常用石油和塑料製成。 “你真正想要的是食品級成分,能夠吃進嘴的東西。”他說。

該公司希望通過在華盛頓遊說,改變美容產品業的未來。

民主黨參議員范士丹(Dianne Feinstein)是該法案的共同贊助人,法案建議賦予FDA更大的權力,以加強監管化妝品中的化學成分。根據《個人護理產品安全法》,公司將被要求向FDA報告消費者投訴,它將賦予FDA召回產品的能力,並要求他們每年對五種化學成分加以審查,以確保安全。

包括歐萊雅、露華濃和雅詩蘭黛在內的美容業知名品牌已公開表示支持這項舉措,但范士丹知道她面臨著一場艱難的戰鬥。 “我會盡我所能,知道看到人們對他們公開銷售的產品負責。”她說。

如果該法案通過,每年篩查五種化學成分仍然不及許多其他國家,但法貝爾稱FDA現在沒有進行任何審查,因此五個總比沒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