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即將開始轉基因強制標識:或可用“笑臉”等符號標識

金州資訊報導,作為全球轉基因作物種植面積第一大國,美國即將開始轉基因食品強制標識。

日前,美國農業部(USDA)公佈了美國國家生物工程食品信息披露標準(National Bioengineered Food Disclosure Standard)中關於生物工程食品標識的擬定規則,對食品中含有多少“生物工程加工成分”須標註為生物工程產品等規定徵求公眾意見。文件建議食品生產商使用“生物工程”(Bioengineered,BE)來標註這些食品,而非常用的“轉基因”(Genetically Modified)。

意見徵求截止時間為7月3日,最終版本應在7月29日前公佈,公佈後將正式實施。據華盛頓郵報日前報導,美國農業部部長桑尼·珀杜此前表示,最終版本可能會直到夏季結束才能確定。

此前美國轉基因食品標識遵循一般的標識要求即可。與美國聯邦政策不完全相同,部分州明確通過立法的方式支持轉基因食品強制標識。而且州之間、不同利益集團間也一直針對標識問題爭論不休。 2016年7月,為統一轉基因食品標識立法,美國國會通過了“國家生物工程食品信息披露標準”法案。同月,美國前總統奧巴馬簽署了此法案。但由於包括哪些食品應標識,以及食品製造商應使用哪些標籤等問題,轉基因強制標識推遲實施。美國農業部有兩年的時間來製定具體的標識方案。具體編制工作由農業部市場服務部(AMS)負責。

上述文件共106頁。對於哪些食品應該進行標註,AMS綜合考慮了美國農業部經濟研究服務局(ERS)、國際農業生物技術服務公司(ISAAA)公佈的相關數據等。同時,AMS還考慮了行業利益相關者和消費者的意見。 AMS建議將油菜籽、玉米、棉花、大豆、甜菜等使用率較高的轉基因作物的相關產品進行標識。同時,對於使用率不是很高的非褐變蘋果、抗褐變土豆、番木瓜等相關產品也要標識。

文件顯示,三類實體具有進行標識的責任,分別為食品製造商、進口商和某些零售商。如果食品在零售商收到之前就已被包裝好,那麼食品生產商或進口商需負責食品標籤的信息披露。如果零售商負責包裝的,則要承擔相關信息披露的責任。文件也稱,對於餐廳或者零售食品店或者非常小的食品製造商可以得到豁免,不用進行相關標識。

目前,國際上轉基因強制標識的分為兩種,一種是定性按目錄強制標識,比如中國;另一種是定量強制標識。定量強制標識就涉及到閾值的問題。歐盟的閾值為0.9%,即轉基因成分含量超過0.9%時必須標識。對於此問題,AMS稱力求最大程度降低成本和對國內外產業鏈的影響,同時也能為被監管實體和消費者提供實施的便利性和一致性。其正在就即種不同的閾值(轉基因成分或總重含量為0.9%、5%等)徵求意見。

此外,上述文件還顯示,對於高度精練的糖和油等產品也可能得到豁免,不用標識。

AMS稱,有觀點認為高度精煉的產品不在“生物工程”範圍內,因為它們不含“通過體外重組脫氧核糖核酸(DNA)技術修飾的遺傳物質”,不需要披露為“生物工程食品”。因為由生物工程作物製成的高度精煉產品,如蔗糖、葡萄糖、玉米澱粉等,它們在化學性質上與由非生物工程作物製成的那些相同。但也有反對的聲音認為,“生物工程”定義的範圍包括生物工程生產的所有食品,如高度精煉的產品。 AMS對此徵求公眾的意見,並進一步評估是否豁免此類產品。據華盛頓郵報報導,消費者團體稱,這將有效地豁免轉基因生物標籤覆蓋食品中的70%。

如何進行強制性標識? AMS稱,或有3種披露成分的方式。比如,可以通過文本披露,AMS建議採用“生物工程食品”或“生物工程食品成分”,同時其也在考慮使用“轉基因”或“基因工程”等術語。其次,可以通過符號標識,比如通過類似於笑臉或太陽等符號進行標識,目前還未確定採用哪一種。此外,還可以通過電子或數字鏈接進行披露。


強制標識圖案,目前還未確定採用哪一種 National Bioengineered Food Disclosure Standard 圖

值得注意的是,該披露法案僅僅是針對市場目的,與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無關。 2016年,美國國家科學、工程和醫學學院發布長達408頁的報告稱,在安全性問題上,轉基因作物與傳統食品無異。同時,該披露法案也不會影響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有關食品安全或營養問題自願標識法案的完整性。

美國自1996年以來一直是全球轉基因作物商業化的領導者。 2016年美國種植的約7300萬公頃轉基因作物中,玉米為3505萬公頃、大豆3184萬公頃、棉花370萬公頃,還有苜蓿等其他轉基因作物。 2017年2月,轉基因非褐變蘋果已在美國部分地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