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房租管制法案AB1506法案投票未能通過

金州資訊 1月11日報,一項由加州民主黨州眾議員布魯克(Richard Bloom),邱信福(David Chiu)邦塔(Rob Bonta)等人提出的AB1506法案,與1月11日正式在州府的住房和社區發展委員會進行討論和投票。該法案主張廢除加州已經施行了20多年的柯斯塔-霍金斯法案(Costa-Hawkins Rental Housing Act),在全加州範圍內加強租管。

柯斯塔-霍金斯法案規定獨立屋(Single House),公寓式住宅(Condo),聯排屋(Townhouse)等不在租管之內;1995年以後建的房子可不納入租管;如果租客搬離,空置房屋可以市場價出租。該法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約束地方城市進一步擴大租管範圍。到目前為止,加州包括舊金山(San Francisco),奧克蘭(Oakland),伯克利(Berkeley),聖荷西(San Jose),東帕洛阿圖(East Palo Alto),海沃德(Hayward),洛杉磯(Los Angeles),洛斯加托斯(Los Gatos),圣莫妮卡(Santa Monica)等12個城市實行租管,還有一些城市也在討論租管當中。就是因為有柯斯塔-霍金斯法案,地方城市才沒有辦法採取更嚴的租管。但是如果AB1506法案通過,即使是獨立屋或者是新的房子,房子的租金永遠只能跟著這個租管的步伐來一點一點的上升。有屋主團體認為AB1506不僅損害房東出租房屋的積極性,長期來看,更會加劇住房危機。

周四(1月11日)一早就有不少的團體和民眾到達州府大樓,大約有1000多民眾到場表達支持和反對這個法案的立場。有685位民眾發表了意見,其中410人是反對該法案的。委員會最終以3票贊成,2票反對和2票棄權,沒有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