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講粵叻——史上最混亂粵語稱呼 “婆婆”到底是指外祖母還是丈夫的母親?*

先嚟睇一則舊聞:

有網友爆料稱,上海小學二年級的語文課文第24課《打碗碗花》 (李天芳著散文),原文中的“外婆”全部被改成了“姥姥”。

據說,之前就有網友向上海教委反映過這事兒,得到的答復是:“姥姥”“姥爺”一般在口語裡用得比較多,“外公”“外婆”屬於方言。

有南方的網友就炸了:“外婆”是方言?難道不是“姥姥”才是方言嗎?莫非以後要唱“姥姥的澎湖灣”?

後來,上海市教委新聞辦通知:責成市教委教研室會同上海教育出版社迅速整改,將該文中“姥姥”一詞恢復為原文的“外婆”一詞,同時依法保障作者權益。

在我們廣東,媽媽的媽媽是叫“婆婆”,而在外省,“婆婆”則指丈夫的媽媽。

那些神奇的粵語稱呼

在粵語語境中,有時候我們口語常用的稱呼,一旦寫成普通話書面語,意思會完全不同。

像剛剛說的“婆婆”,如果用粵語念這兩個字,稱呼的是媽媽的媽媽,也就是外祖母;但如果用普通話來念,則變成媳婦對丈夫母親的稱呼。

除了“婆婆”以外,還有不少類似的例子。

例如,“公公”。用粵語來念,是孫輩對媽媽的爸爸,也就是外祖父的稱呼;用普通話來念,則變成媳婦對丈夫爸爸的稱呼。

例如,“太太”。在普通話的語境裡,一個人親密地喊另一個人為“太太”,那這兩人大概率是夫妻關係。但是,在粵語的語境裡,如果一個人喊另一個人為“阿太”,被叫的那個人會是前一個人的爸爸的奶奶,也就是“曾祖母”。

是不是很繞?其實小編也覺得很繞……不是頭腦清醒的時候都理不順……

或許,這就是粵語口語與普通話書面語之間的差距吧。如果我們在使用普通話書寫時,直白地寫下粵語發音所對應的字眼,表達的意思有時便會出現傳遞錯誤。

這也不僅僅是方言(語言)與普通話間表達的差異,同樣的字眼,在不同的地區,可能就會有不同的意思、不同的發音。

像我們經常喊的“嫲嫲”,在粵語使用地區,是奶奶的意思;在皖西南地區,是“伯母”的意思;而在陝西部分地區,則一般指父親的弟媳或跟父親同輩但年紀比較小的同族男子的妻子。

很有趣吧?

其實,小編覺得沒有誰對誰錯之分,方言有它地方特色的魅力,普通話有它方便傳播的好處,最重要的是,要用恰當的方式,把你的意思傳遞到你想傳達的對象,能做到這點就足夠了。

最後給大家看一個爺爺輩的各地稱呼整合,大家可以對比看看,有多少字眼相同的稱呼表達著多重的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