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那些事——系統性監管漏洞 美國州長們任內鑽空子以權謀私

擔任總統後卻沒能切割個人利益,特朗普因此沒少受到美國媒體的口誅筆伐。然而這種“以權謀私”的現像在地方層面的州政府也絕非個例。

《華盛頓郵報》稱,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美國州長開始鑽政策空子,上任後非但不切割公司、投資的利益,反而想盡辦法通過政策制定、指派政府合同來從中獲利。

文章評論,由於各州的職業操守監管存在系統性漏洞,美國的州長在做決策時究竟是代表公眾利益還是中飽私囊,全憑“自覺”。值得一提的是,文中列舉的三名州長均屬共和黨人。

聯邦層面,《美國法典》第18卷第208條以及1978年的《政府行為道德法》均對政府僱員涉及利益衝突做出了規定,然而在地方的州政府層面,相關監管制度直到上世紀70年代以後才出現。

1972年震驚美國的“水門事件”發生後,美國大多數州都開始立法限制民選官員的行為,包括建立職業操守委員會來監督不當利用影響力、受賄及利益衝突等問題。

而《華盛頓郵報》17日文章指出,由於各州的相關法律廢弛且執行不力,越來越多不道德的州長開始鑽體制的空子,在決策過程中利用職權中飽私囊。

馬里蘭州長拉里·霍根

比如,2015年上任的共和黨籍馬里蘭州長拉里·霍根(Larry Hogan),曾拍板取消巴爾的摩一項29億美元的地鐵規劃,並將其中數億資金投入公路建設。

但他並未向外界透露,其中涉及喬治王子縣一個約8000萬美元的高速公路與人行道整修項目,附近不遠就是他公司名下的地皮。修路無疑令這些地皮的價格上漲。

馬里蘭州的職業操守法律規定,官員不得參與自身或直系親屬存在經濟利益的政府決策。有民間監督組織認為此舉已經違法。

霍根本人則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自己完全遵循職業操守,相關媒體報導為“博客噱頭”。 “沒有民選官員像我一樣公開透明。”

紅標為霍根名下房產,黃標為馬里蘭州政府的基建項目

此外,霍根2018年的報稅單顯示,他擔任州長的前三年裡總收入約240萬美元,遠超州長職務約18萬美元的年薪。稅單並未透露其個人收入部分的來源。

前馬里蘭州務卿、巴爾的摩大學政治系教授約翰·威利斯直指,霍根已經成為美國歷史上收入最高的州長,“他畢竟手握監管權,全州的地產開發商都在給他送錢,公眾卻對此毫不知情。”

第二個被曝光的是前佛羅里達州長、現共和黨參議員里克·斯科特。任州長期間,他依規將自己的投資交給保密信託打理。

然而此舉遭到外界質疑,因為受僱的金融顧問同時也在打理其妻子安·斯科特的資產。 《紐約時報》發現,斯科特89項投資中,約91%都與妻子的投資相同,意味著他對保密信託的投資方向一清二楚。

接下來則少不了利益輸送:斯科特任內向一家公司授予了2.87億美元的電子收費系統政府合同。他本人的信託向擁有這家公司的一個對沖基金投資了至少500萬美元。

斯科特還決定對州政府僱員採取隨機驗毒的項目,而他坐擁的全州32家急診診所可以從中獲利。

面對質疑,斯科特2018年堅決回應,自己從未利用政府職權謀取個人利益,且“不會為商業上的成功道歉。”

前佛羅里達州張里克·斯科特

最後一位被提及的是西弗吉尼亞州共和黨州長吉姆·賈斯提斯(Jim Justice)。他此前涉足煤炭及農業生意,名下擁有超過100家公司。不過他2017年擔任州長後,只有寥寥數家被交給保密信託。

去年8月,媒體發現該州政府部門在賈斯提斯及子女所有的度假酒店瑟格林布賴爾(The Greenbrier)存在超過10.6萬美元的餐飲與住宿消費。該州議員呼籲展開職業操守調查。

可賈斯提斯不但否認自己違規,反而攻擊報導此事的媒體:“他們是在浪費時間,根本不做新聞。他們就是在製造垃圾。”

西弗吉尼亞州州長吉姆·賈斯提斯

《華盛頓郵報》總結,三起案例均為共和黨州長,他們通過各種安排,在本人知情的前提下利用職務權力謀取利益。

一方面,這與州層面相關法律的缺失有關。文章指出,只有真正出現危機、甚至被聯邦政府“敲打”後,部分州政府才會落實相關監管措施。

比如2004年,時任康涅狄格州州長約翰·羅蘭因聯邦政府的腐敗調查而辭職並最終入獄。事後,該州才通過了更嚴格的職業操守法律。

儘管如此,在美國人眼裡,這些監督機制的效果依然不盡人意。 2015年,非盈利調查組織“公共誠信中心”(CPI)對全美50個州的預防腐敗機制打分,只有3個州得到“D+”,11個州慘遭“不及格”。

報告指出,各州議會面臨的最大的問題就是操守與利益衝突。數據顯示,對於公共職務涉及個人利益的情況,有11個州甚至不要求官員主動迴避。

而即便在監管較嚴的州,官員們也可以輕鬆鑽空子。因為很多操守委員會只有收到投訴後才能展開調查,以致於無法及時發現並做出懲罰。意味著官員們必須靠“自覺”。

“因此,美國各州只能依靠某種榮譽體系(honor system)來確保民選官員究竟是基於公眾還是個人底線來做決定。”文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