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華人幫“朋友”一個小忙 綠卡恐取消還可能被遣返*

以為幫“朋友”一個忙,沒想到最後弄得自己沒法入籍,甚至綠卡不保。

還有可能被遣返,華女做夢也沒想到,這一切來的這麼突然。

雖然全美有10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已經將“娛樂大麻”合法化,但是聯邦法律仍然把大麻列為聯邦管控物質。

持有大麻超過30克,將不符合美國移民局政策指南所規定的、入籍美國所必須具備的“良好道德品質”的要求。

近日,紐約法拉盛一名持綠卡的華人,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受人之託帶東西,沒想到攜帶的是大麻,而且數量較大,遠超30克。

被查出後,他被控非法持毒重罪。

雖然最終被判緩刑5年,不用坐牢。

但是這種情況,不僅申請入籍會被拒,而且因有重罪記錄,未來恐面臨遞解出境,綠卡被取消,後果非常嚴重。

根據美國移民局政策指南,入籍美國需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質,而違反任何管制物質的犯罪(包括持有大麻30克以上)將影響入籍。

另外,本月10日,美國移民局(USCIS)更新《政策手冊》(USCIS Policy Manual),把兩次或兩次以上的駕駛定罪(如醉駕),作為影響入籍的道德品質方面的瑕疵。

本月13日,美國移民局再次更新《政策手冊》,擴大在申請入籍上對良好道德品質的要求,一些之前沒有列入《政策手冊》的非法行為,被作為道德品質方面的因素列入。

移民局表示,這些非法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棄保潛逃、

銀行欺詐、

密謀分銷受管制物質、

欠稅、

虛假聲稱自己是美國公民、

篡改記錄、

偽造文件、

保險欺詐、

妨礙司法公正、

性侵、

社安欺詐、

非法騷擾、

非法選民登記、

非法投票、

違反禁運。

之前移民局已有規定、視為不良道德品格的情形是:

涉道德敗壞犯罪、

累計服刑5年以上、

受控物質違規、

被監禁180天或以上、

宣誓下的虛假證詞、

賣淫、

人口走私、

一夫多妻、

非法賭博、

習慣性喝到爛醉、

對家屬未盡撫養責任、

通姦(婚外情往往會破壞現有的婚姻,除非有減輕情節的條件)。

如今關於不良道德品格的法案越來越細分,也來越來越完善。

這裡提醒新移民,在美國千萬要注意生活中方方面面,不要出事後追悔莫及。

專業律師表示,雖然現在大麻合法化的呼聲很高,但聯邦用最嚴格的標準來管控移民的道德行為,不要因為州一級出現寬鬆狀態就麻痺,“大麻、毒品一點都不要沾,以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