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移民新規11.21生效 門檻大大提高

美國當地時間11 月6日,由於立法僵持而陷入僵局的EB-5投資移民改革有了重大進展,最終規則確定落槌,將於今年11月21日生效。

那麼什麼叫做EB-5呢?

“EB-5”全稱為“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申請人如果對美國新商業企業進行必要的投資,且滿足特定的創造就業要求,則可申請美國移民簽證。

由於EB-5申請核准時間最短丶資格條件限制最少,是很多華人申請美國移民較為青睞的方式。

新規調整如下:

1.凡是在11月21日起提交的申請書,最低投資額將提高到180萬美元,以及“目標就業區”的最低投資從50萬美元,改為90萬美元。

2.重新闡明鄉村(rural)的定義。

3.11月21日起,落實“目標就業區”申請新規,包括取消州府出具投資TEA認證文件的能力,和高失業率地區的劃分。

4.更新有關參與新商業企業管理的指南,要求申請人列出新證明。

5.添加了優先日期保留的部分,如果投資申請人11月21日或之後必須提交新的I-526申請,他們將能夠保留其先前被批准的I-526申請的優先日期。

6.在優先日期部分中,允許之前獲批准的移民投資者申請的優先日期受保留,可於11月21日或之後提交任何後續的移民投資者申請。

7.闡明了何時,優先日期可能不被保留或授予之後提交申請的投資移民者。

EB-5計劃是美國對外國投資的獎勵計劃,初衷是刺激經濟發展,為失業率高的地區帶來就業機會。自從1992年首次推出以來,EB-5計劃已發展為商業房地產投資融資領域中的一個小眾市場,每年為商業房地產和基礎設施項目產生數十億美元的投資資本。

根據美國投資局(IIUSA)今年發布的報告,EB-5計劃在2014和2015財年創下110億美元的資本投資,以及超過7.5萬個建築工作崗位。

律師針對新規落實的分析

移民局早前就已經確定會在11月21日生效關於EB-5的新法,這一點沒有改變。

但這一次移民局公佈的具體細節裡有三個變化:

1.關於投資TEA(投資金額較小之前為$50萬,新規實施後為$90萬)地區的定義。

新規則取消了州政府出具投資TEA認證文件的權力,改由國土安全部直接審核頒發。洛杉磯華人區里之前City of Industry, El Monte這些地方都是低投資金額的地方,所以不少華人EB-5的投資公司都設在這裡,而新規實施後,TEA地區的設置由移民局直接確認。

2.新規規定,TEA地區為農村地區或失業率高的地區,其失業率至少為全美國平均失業率的150%。以10月份數據顯示,美國目前失業率3.6%來算,必須達到失業率5.4%以上,才有資格算作TEA地區。

3.新規規定,EB-5的投資金額每五年會進行一次修改,這就意味著金額會不斷調整越來越高。

目前華人對EB-5投資的興趣大減,主要有兩個原因:一事時間太久,二是問題太多。

時間太久

現在申請投資移民項目,從找項目丶準備資料到排期審核丶通過,至少需要10年以上的時間,週期太長。

問題太多

目前投資移民案的陷阱重重,劉律師表示自己經手過很多關於投資移民的訴訟案件,案件中的華裔投資者因為拿不到綠卡或者拿不回來投資的錢,而訴諸法律。據不完全數據統計,在EB-5的投資案中,有三分之一的案件會出問題,人財兩空。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主要有三個原因:

1.華人高估了自己的經商能力。

不少華裔因為趕上中國的開放政策,賺到錢後想移民美國,在投資移民中選擇了投資TEA地區,認為自己有能力在這些不毛之地發掘商機。但是預估錯了美國的實際情況,這些貧窮的地區之所以失業率高丶經濟不發達一定有其歷史原因。不少華人認為可以用中國的經營方式改變結果,但最終都是敗局。做生意地點很重要,經濟不發達的地區消費能力就低,華人作為“外來人”在這些地方做生意就更難。

2.華人低估了人性的弱點和貪婪。

很多華人錯誤的相信了律師和經營方,卻不知道這些人的背後交易。

一些做EB-5的移民律師和中介兩邊賺錢,索取中介費用。

投資者的50萬美金匯到投資經營方時只剩下45萬美金。

而投資的項目經營方,更不會把所有賺到的錢都真的分給投資人,而是會隱藏收益,幾乎不可能讓投資人賺錢。

更有甚者,在開始做移民項目時,就已經做好“拿錢跑路”的準備。

如果遇到這種被騙的案件,受害者可以在美國找律師維護自己的權利。

儘管當時受害者沒有身份,也不會影響其在美國維權。

就算這些申請人在辦理過程中被騙子誤導,有不當行為,在美國法律眼中也是被當做受害者,不需要有顧慮。

3.華人目的錯誤只為綠卡,結果雞飛蛋打。

不少華人投資EB-5的時候,就只想著綠卡,覺得哪怕虧錢也沒關係,但是卻沒想到,如果投資虧錢了,那就沒有辦法支撐投資項目2年,沒辦法僱傭10個員工,也就最終沒有辦法獲得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