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重地——綠卡華男過海關2年被攔6次 幾乎每次都進小黑屋

常年出入美國的人應該都知道
美國海關其實就是個“霸道總裁”
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
我想攔你
你就得跟我進小黑屋喝茶!

倒霉的劉先生
就是被美國海關“看上的男人”
2年裡被攔下6次
幾乎每次過海關
都得去小黑屋裡喝口茶…

001、華男手拿綠卡也被關“小黑屋”

Frank劉是一名導演,幾年前通過EB5,也就是投資移民來到美國。一切還挺順利的,拿到臨時綠卡後,劉先生一邊在美國讀大學,一邊等待正式綠卡。

劉先生在中國有自己的電影工作室,大學放假,一有空閒,劉先生就會飛回中國拍電影,一年裡有三分之一的時間是在中國度過的。

就這樣過了兩年,劉先生才發現他的臨時綠卡快過期了,但他的正式綠卡卻仍然杳無音信。無奈之下,劉先生只好去移民局那裡加蓋綠卡延期章,以便出入美國。

綠卡延期章

在綠卡遺失丶過期,新的綠卡還未收到時,可以去移民局申請並上綠卡延期章。

通常章都會蓋在visa旁邊

同時他也發現自己出入海關時被TSA攔下的次數突然增多了!劉先生幾乎每次入關都會被TSA攔下送到小黑屋裡去“喝茶”。 2年裡被攔下6次,讓他頭痛不已。

每次進小黑屋,海關都會向他拋出一堆問題。雖然不是很刁鑽,也不是很難回答,但每次都刨根問底,細微末節都問的一清二楚。

比如有一次,海關就問他為什麼一定要回中國拍戲,具體在哪裡拍戲,拍的什麼故事,都有誰,日程安排是怎樣的,既然你經常回中國,那你要美國綠卡做什麼,等等。

002、為何成為美國海關“看上的男人”?

劉先生因為工作原因,必須中國美國兩頭跑,這讓他更容易成為TSA懷疑的目標。

雖然美國沒有規定綠卡持有者每年必須在美國呆多長時間,但是一年中有半年是在國外度過的話,海關會懷疑其定居美國的必要性。

海關想:你拿了綠卡,卻不在美國居住,那何必要這個綠卡呢?

同時,相關律師表示。海關攔下劉先生的原因不僅僅是因為他在美國居住的時間少,而是因為市面上有綠卡延期的假章的存在。海關時不時會抓到一些想利用假綠卡延期章進入美國的人,因此他們會仔細確認,也會對護照上敲著這些章的人比較敏感。

不過,海關會通過當事人獲得舊綠卡丶新綠卡的途徑和收據進行綜合判斷,所以單憑延期章被攔下的可能性較小。

相關律師建議綠卡持有者不要在境外待太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同樣的道理,拿旅遊簽證和探親簽證赴美的,也不要在美國待滿簽證期限,不然海關會懷疑你有移民傾向。

持有綠卡但是需要長時間在境外活動的人也可以申請回美證(Re-entry permit),也就是Travel document,有效期2年。但是即使持有回美證,律師也建議持有者一年回國一次。雖然法律上稱回美證可以無限申請,但是事不過三,申請2次後,​​移民局就會考慮是否批准第3次申請了。

003哪三種人最容易進小黑屋?

查微信 丶搜電腦丶遣返丶帶進小黑屋 丶現金被沒收 丶食品被沒收丶簽證被取消…… 每一次進入美國海關,您總是有可能面對各種各樣的奇葩遭遇。

哪種人最容易被海關攔下?

我們來看看相關律師怎麼說:

第一種:態度蠻橫丶粗暴無禮

主要有些從國內去美國的人,在回答移民官問題的時候態度比較蠻橫丶粗暴無禮,那樣就很容易被帶進小黑屋。

比如:有些人不會講英文,移民官問到“Why do you come to the United States?”他直接回答“No English”,不管移民官問什麼問題都只說“No English”。這樣的態度就顯得比較的蠻橫。移民官對待這類人的解決方法就是,請進小黑屋,找一個華裔的移民官來和他談。

還有一些人喜歡動不動就拍桌子,對於移民官要查看東西也表現得很不耐煩,還說“你們怎麼總是要這要那的,再這樣我就要給你們總統奧巴馬寫信”。這種都是沒有用的,因為美國的法律把權力都賦予給每個普通官員的身上,對於是否要帶進小黑屋丶是否要拘留丶是否要遣返丶是否要取消簽證,這些都由移民官個人來決定,總統也不管用。

第二種:回答問題和DS-160信息不符

這種就是說:當初為了在中國獲得簽證,在DS-160表格上填寫了很多內容。現在移民官會注意你回答的問題和DS-160信息是否一致。

比如:有人回答問題時說“在美國沒有直系親屬”,但移民官通過電腦查看資料顯示“有個孩子在美國”,他就會繼續詢問“孩子是上公立還是私立學校”,如果是B1丶B2身份,把孩子送到公立學校,那就屬於販賣人口,移民官會拒絕此人入境,還會把他的孩子列入黑名單,以後也無法獲得簽證。

另外,有些人為了獲得簽證會在填寫DS160表格時,寫成“已婚”,其實是“未婚”,這也是回答問題和DS-160信息不符。

還有一種常見的情況:中國的一些獨生子女在填寫DS-160表格“Brother Sister”一項是填的是”No”,但是面對移民官詢問“誰來機場接你”時卻回答“我哥哥”。 “哥哥”在美國法律上的用詞就是“Brother”,這就與DS160表格的信息不符合了。其實這是因為文化差異上的誤會,這時應該說明是“cousin”。

第三種:在美國有刑事記錄或收到美國個人或部門指控的人

這一種情況是在飛機起飛前的24小時,他的名單就已經進入了聯邦執法部門的系統FBI等各種機構,他們已經對此人的情況有了一個充分的了解。如果他身上有刑事記錄或是正在被指控,那麼會立刻逮捕他。重要的案犯一般在機艙裡就被逮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