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華女痛失兩子監護權跳橋自殺  在美帶孩子一不小心就被剝奪監護權

6月24日,華人男子吳成同在洛杉磯高等法院正式控告洛杉磯縣政府,要求向政府索賠!原因是在2018年8月24日,她的女兒吳欣因為被政府剝奪了對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從洛杉磯蒙特利公園埃德爾曼兒童法院(Edelman Children’s Court)附近的一座橋上跳橋身亡……

事情經過:

2018年6月:洛杉磯縣政府已經獲知,吳欣被鑑定患有精神病,包括躁鬱症與嚴重抑鬱症。
2018年7月:洛杉磯縣兒童局(DCFS)把孩子從吳欣身邊帶走。
2018年8月初:社工打電話報警說吳欣精神病發作,她被強制入院治療一周。
2018年8月24日,吳欣在法院出庭得知法官裁決她喪失對兩名幼子的監護權後,在蒙特利公園市最西邊的艾德曼兒童法院(Edelman Children’s Court)附近跳橋自殺。
2019年1月31日,父親吳成同(Chien-Tung Wu,譯音)出面代表女兒的兩名幼子,向洛縣政府提出疏忽賠償要求。

吳成同表示,縣府有關單位人員,明知他女兒當時精神失常情況持續惡化,但沒有為她提供適當照料,要求政府賠償。並指出吳欣她在法庭得知自己無法取回兩個兒子的監護權,激動之下感到不想活了,於是萬念俱灰之下才從法院立體停車場跳橋自殺。

訴狀說,縣府明知吳欣精神有問題,卻讓她在無人提供必要的精神健康照料之下出庭,還做出她喪失兒子監護權的裁決,加重吳欣的自殺念頭,結果真的從橋上跳下去。由於被告的疏忽,造成兩個未成年孩子永遠失去了他們的母親。

在美國帶孩子,一不小心就被剝奪監護權

2018年,在網上有一個媽媽發帖求助,具體內容簡述如下:她家有四個孩子,其中一個孩子發燒了,她給孩子吃了退燒藥後把藥物隨便放在桌子上。結果她另一個年齡小一點的孩子把那盒退燒藥放進書包裡帶到學校去了,老師發現孩子的書包裡有退燒藥後報警,警察便到她家裡去,把她家的四個孩子全帶走送到福利院去了,並對她提出起訴剝奪她對孩子們的監護權。該媽媽苦不堪言,向華人網站發帖求助,希望有人能幫她把孩子要回來。

另一個求助的帖子也是來自一對粗心的父母,他們出門前把寶寶放進安全座椅,卻忘了給寶寶系上安全帶了。碰巧那天他們開車違規被警察攔下,警察在檢查車內情況時發現他們沒給寶寶係安全帶,於是也把孩子送福利院了,法院剝奪了他們對孩子的監護權。

然而,這些都不是最為悲劇的……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紐約華女江美玲的悲劇?
 
2012年的某天,華人女子江美玲回紐約探望女兒,卻因被其不聽話的舉動氣急,一沖動便拿起手邊的筷子體罰,而孩子的哭聲引來白人鄰居報警。警察一進屋,看到四歲女兒身上的紅印,就立刻把江美玲逮捕了。隨後,江美玲被控“兒童虐待與忽視罪,而女兒也被市兒童服務管理局暫交一猶太裔家庭寄養。

雖然最終江美玲並未入獄,只被要求守行為並參加家庭治療課程,但在案件審理的幾個月中,不懂英文的她甚至不知女兒被帶去何處。直到近半年後,江美玲找到寄養家庭,想領回女兒,但對方卻提出永久領養的要求,於是一場爭女大戰開始了長達四年的波折。

不知如何應對的江美玲找到市議員陳倩雯及陳家齡等人求助,不過對手更是有備而來,聘請專業律師,一步步奪走撫養權。陳家齡表示,在四年的案件審理期間,女兒一直住在猶太裔家中,每週只能與母親見面一到兩次,每次兩小時,這令原本親密無間的母女開始生疏。

不過江美玲並沒放棄,為了多見女兒,她不再回佛州工作,而是留在紐約,專門等待每週的見面。雖然對方律師使用各種計策,令法院先後出具保護令,​​禁止女兒與奶奶丶表姐甚至爸爸單獨見面,但江美玲的母愛也令法官軟化,今年年初時,母女倆甚至開始被允許一周過夜一次。

但正當她看到了接回女兒的曙光時,卻突然被診斷為罹患肺癌。最終,直道去世最終也沒能真正要回女兒。

而更悲慘的是,定居佛州的爸爸向兒童局申請將女兒接至佛州撫養,遭到該猶太家庭的強烈反對,理由是無法保證父親不會虐待女兒。最終為了養活小兒子不得不繼續賺錢的爸爸只得放棄爭奪,這個中國女孩將不得不在猶太家庭成長。

律師分析:

律師表示,近年來很多華人因為自身身體健康的原因丶觀念的陳舊以及對孩子照顧的疏忽,像這樣被剝奪撫養權的案例比比皆是。通常來說,一旦被法院剝奪撫養權後,法院都會根據情節的輕重裁定決定是否需要對父母進行起訴。如果情節不嚴重,沒有對孩子造成嚴重的後果,可以到兒童法院申請要回自己孩子的撫養權,法院也會根據父母的情況判定是否再給父母一次機會。

總結:

美國,法律深入到社會每一個角度,每件事都將法律,涉及到人的就要講人權,孩子,一個敏感的話題,父母教育孩子,在中國人眼裡,天經地義,深入人心,對於美國人來說,他們要保護孩子的合法權利,不允許他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如果父母不稱職造成孩子受到傷害,那父母是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的,孩子也會被福利機構收養以獲得更好的保護。在美國的兒童保護法律上,一切都是從孩子的權益出發,不管侵害孩子權益的是任何人,都得受到法律制裁。在這個問題上的巨大分歧,就要求必須要交流,才能解決彼此的分歧,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才能避免一些重大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