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 加州勞工法之薪酬和休息

在加州,所有工人在工作中都享有權利,工人受到勞動法的保護。不論您在何處出生,也不論您的法律地位是什麼。只要受僱,您就享有權利。今天我們就討論一下加州勞工法里的薪酬與休息的問題。

Veronica是一名清潔工,負責清潔辦公大樓。她每天工作13-14個小時,但賺的錢卻少於最低工資標準。她的僱主按統一的單位工資給她算工錢,說她是「獨立承包商」。這是他的清潔公司,他控制著Veronica工作的所有方面,包括她工作的時間和時長、做哪些工作、穿什麼衣服工作。面對這些事實,他還是這麼說。Veronica就她的權利進行了諮詢,瞭解到在法律層面上,她是這家清潔公司的僱員,應得到最低工資和加班工資。她向勞工專員提出了索賠,最終獲賠幾千美金的拖欠工資。她的僱主還因為不購買工傷賠償保險、不繳納就業稅以及其他違法行為,被勞工專員和其他LETF機構告發和罰款。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

僱主必須向工人支付他們應得的工資,並提供休息和用餐時間。否則就是勞資盜竊。以下是僱主必須要做的:

  1.  至少支付最低工資,即:
    • 2018年1月1日開始是每小時10.50 或11.00美金
    • 部分城市更高(包括San Francisco和San Jose)
    如果您是按件或單位計算工資(有時稱為「按合同」)或是按天或週計算工資,您的工資仍須等於您工作的所有小時數的最低工資。小費另算,不得計入最低工資。有些類型的僱員不需要按最低工資支付報酬,包括外部銷售員,親屬,野營顧問。
  2. 加班工資等於正常單位工資的 1 1/2 倍:
    • 對於大多數職業,一天超過8小時或一週超過40小時的所有工時以及一個工作週第七天前八個小時須支付加班工資。
    • 對於私人隨從,一天超過9小時或一週超過45小時的所有工時須支付加班工資。
    • 對於農場工人,一天超過10小時或一週超過60小時的所有工時以及一個工作週第七天前八個小時須支付加班工資。
  3. 支付雙倍工資:
    • 對於大多數職業,一天超過12小時或一個工作週第七天超過八個小時的所有工時。
    • 對於農場工人,一個工作週第七天超過八個小時的所有工時。                                                                                            (部分職業的加班時間計算規則不同,部分類型工人不計算加班時間。)
  4. 每工作4小時提供一次10分鐘帶薪休息時間。
  5. 工作至多5小時以後提供至少30分鐘的用餐時間。
  6. 每月至少兩次在指定正常發薪日支付工資(含部分有限例外情況)。每次支付工資時,不論是現金還是支票支付,僱主必須提供工資單或含有以下資訊的表單:工資結算期間的起止日期;賺得的工資總額;工作總時數;每小時單位工資細分以及每個單位工資的工作時數;計件工資資訊(如適用);所有扣減金額;淨工資;僱員姓名及工號;僱主的法定名稱及地址。

另外您可能有資格享受帶薪病假。自2015年7月1日起,僱主必須:
· 每年為每位合格僱員提供至少24小時或三天帶薪病假。
· 允許合格僱員使用其積累的帶薪病假。
· 顯示僱員有幾天病假可用。這一點必須顯示在工資單或同日發出、視作工資支票的文件上。

如果您對僱主的做法有疑問或認為存在問題,可以做什麼:

• 記錄您的工作時數和得到的工資。每天記下日期、開始及結束工作的時間、休息時間、工作總時數、應得工資(按小時或按件或合同的單位工資)。將這些與工資單上的資訊進行對比。

• 告知僱主。如果您認為您沒有得到法律規定的福利,您有權告知您的僱主,或在必要時投訴。任何人解僱、歧視、報復善意投訴之僱員或對其採取任何其他不利行動都是違法的。

• 瞭解自己的僱主。記下僱用您、付您工資或監管您工作之人的姓名。透過查看工資單和工作場所可以獲得的其他資訊,瞭解公司的名稱和地址。

• 不要等太久。不要保持沉默,不要遲遲不提出權利要求,因為這些是有時限的,而且距離事件發生的時間越近,就越容易證明您被拖欠了工資或福利。一般情況下,您有3年時間提出正式索賠。

如您覺得您的僱主違反了勞工法,您可以聯絡勞工專員辦公室,以便獲得關於您權利的資訊。您也可以提出權利要求,以獲得被拖欠的工資,還可能因為未按時獲得工資或未得到應得的休息時間而獲得其他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