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房產投資要注意的稅務問題

在美國投資房產相對中國複雜很多,很大一部分原因來自美國國稅局 (IRS) 的繁瑣稅務政策。好不容易選好了房,買了!可是買房賣房如何合法規劃避稅?出租房如何合理從稅務角度利益最大化?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才能做出合理的安排。

第一,做好買房前的準備工作

作為一個精明的買房族,從開始準備買房起,你就要計劃怎樣最大化的減少你將來需要繳納的稅額。簡單來說可以從以下幾點出發:

用途:是否用於自住,還是用於出租從而產生現金流
時間:是否在不久將來打算賣掉,是否期待升值
身份:是否是美國稅務公民(不同於移民法律規定的美國公民)
債務:是否考慮資產保全,或房產債務與個人分離

為什麼要考慮用途呢?

因為房屋的用途關乎到你需要與什麼稅表打交道,關乎哪些支出減免你可以使用,哪些憑證文件需要保存或記錄以待報稅時使用等等。同時你也需要考慮以什麼形式來擁有房產,能更好的實現你的用途。

房產的主要擁有形式:

1、個人直接擁有
2、公司形式擁有

從報稅結果上來講,兩種方式並沒有明顯的區別,公司形式擁有會更麻煩一些,需要多填幾份表格,但好處是公司投資的房產出現意外時個人可以規避相關的法律責任。

為什麼要同時考慮賣出時間和用途呢?

美國“主要住宅” (Primary Residence) 賣房可以享受 $250,000(單身納稅人)至 $500,000(夫妻納稅人)的免稅額。簡單來說就是,你的房子賣出時若是增值了,只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便可以免除增值稅:1) 必須是你的“主要住宅”,2) 持有房屋所有權5年,3) 在賣房前的5年內至少有2年住在這裡。而且呢,每一次房屋買賣的間隔不能少於2年。是不是很簡單?下面我們來舉幾個例子:

  1. A君買了第一套房子作為主要住宅,自住2年,出租3年,然後賣出賺了25萬。那麼,這25萬增值完全免稅。
  2. B君買了第一套房作為主要住宅,自住1年,出租三年,搬回來住1年,然後賣出賺了25萬。買房後自住不到兩年導致“主要住宅”動機被損,第一年的自住在出租三年後不再有效,那麼只有最後1年自住有效,而IRS 就搞出了個案例說是按最後自住的1年/2年的比例來計算增值稅。於是B君按照比例12.5萬的增值需要繳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稅率15%),也就是在他的 Schedule D 上白白供上$18,750的稅。
  3. C君買了第一套房子作為主要住宅,自住2年,出租4年,然後賣出賺了25萬。雖然他一共自住了2年,可是他在賣房前5年內並沒有滿足2年自住這個條件(第1年自住是5年前),居然整個25萬增值全部都要交稅,也就是$37,500資本利得稅。
  4. D君買了第一套房子作出租使用。出租3年後,搬入房子自住2年,然後賣出賺了25萬。雖然他一開始動機並非自住,可是那都不是事,關鍵只要他在賣房前5年內滿足2年自住這個條件,所以變賣房子的25萬增值稅全免了。
  5. E君買了第一套房,自住兩年,買了第二套房並搬入,第一套房開始出租。三年後賣掉第一套房賺了25萬,同時買了第三套房,第一套房的25萬增值免稅。這一年,E君也搬入了第三套房居住並將第二套房出租,兩年後,他賣掉第二套房,哇,又符合了所有免稅條件。也就是說,這個優惠可以循環使用。如果你對這個優惠有所了解,可能會想到1031同類交換 (Like-Kind Exchange),這個我們稍後再細說。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其他政策都會影響到你與房地產稅務的關係,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所以說想合法​​合理避稅,買房整體規劃很重要!

第二,購買房產要注意的地方

買房成交後你一定會收到一張“房地產交易完成單” (Closing/Settlement Statement),俗稱 HD-1,裡面記錄著詳細的結算時間,房產地址,以及所有完成交易的費用列表。你一定要保留好它,因為它決定了你賣房時和計算增值稅時的房子成本 (Basis)。上面有買賣雙方交易金額明細,但你只需要關注買方 (Buyer) 的明細即可。你的成交費用 (Closing Costs) 包括佣金 (Commission),產權費用 (Title Costs) 等等都可以加到你的購買價格上增加房子成本。

比方說,房子買價50萬,你的 HD-1 表上顯示各種費用2萬,那麼賣房時你的成本就是52萬,這樣增值部分就減少了2萬。若是以公司名義買房,你的成交費用 (Closing Costs) 以及貸款費用 (Loan Fees) 需要計入無形資產,然後按貸款時長來攤銷(類似折舊)。

第三,購房后的房產運營

房子到手後,業主就要考慮收入支出將如何影響到你的繳稅額了。那麼你可以享受哪些有房一族的優惠政策呢?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哪些費用是你可以利用起來合理減稅的:

房貸利息和點數 (Mortgage Interest & Points)
房貸利息可以放入 Schedule A 分項扣減額(適用於自住)或者Schedule E(適用於出租)來抵扣你的應繳稅收入 (Taxable Income)。不論納稅人是新買房或是申請重新貸款 (Refinance),頭幾年還款中的高比例房貸利息都可以為你省下不少稅金。

 裝修改裝費用 (Improvement)
例如房子買價50萬,業主自己花了20萬裝修改裝,那麼房子是不是就升值了呢?而將來房子出售時業主的成本 (Basis) 也就提高了大約20萬,計算增值稅時的增值部分就相應減少了。這就是所謂的抵消增值獲利稅。

房屋節能環保裝修和改進 (Residential Energy Credit)
美國政府鼓勵納稅人節能環保,凡是有相關提升居家節能效益的裝修和改進,包括安裝太陽能板、節能熱水器,隔熱門窗等,可以獲得最高 $1,000的稅務減免 (Residential Energy Credits) 優惠。稅務減免(Credits) 不同於各種稅務抵扣(Deductions),它是在前期步驟計算出來的應納稅所得(Taxable Income) 的基礎之上,直接減免相應稅額的項目,所以你會在1040稅表稍稍靠後的位置,也就是第48至54行找到它。而商業房產基於醫療需求的改裝工程,例如安裝輪椅坡道、方便殘障人士使用的門窗,浴缸等,都可獲得抵稅或減稅優惠。

家庭辦公室 (Home Office)
如果使用自家書房作為家庭辦公室,可以按辦公室所佔房屋面積比例將房貸利息,房產稅,水電費,保險,等一系列費用的百分比,直接放入Schedule C 作為生意支出(Business Expenses),用於抵扣自僱(Self-Employment) 收入。如果你覺得追踪這麼多費用太繁瑣,IRS 也為你提供了簡單的替代方式,即可以抵扣 $5/平方英尺(最高$1,500/年)的家庭辦公室費用。
以上這些基本稅務優惠幾乎無門檻,適合所有類型的房產!而接下來這些抵扣,對運營中的出租房 / 商業房非常重要!通常會見到 Schedule E 或是公司稅表 Form4562(折舊計算表)上會出現一筆可觀的折舊費用,無需現金支出卻可以抵消收入。
房屋普通折舊 (Depreciation)
折舊方法和年限又因房產的性質而有所不同。若是商業房產,即以公司名義投資的中大型房產,例如用於商業用途的寫字樓,店鋪,工業建築等,商業房產的直線折舊年限是39年。若是民用房產,給廣大群眾提供住宅解決了民生問題,IRS 當然是要照顧的。民用房產可以比商業房產更快速的折舊,年限是27.5年。例如你在2015年1月1日買的房子100萬,那麼2015年你可以將3.6萬(=100萬/27.5年)的折舊用於抵消你的租金收入。
 

固定資產的179折舊以及獎勵折舊 (179 / Bonus Depreciation)
奧巴馬以及國會可能做得最到位的一件事情就是決定永久延長 $500,000 的179折舊額。在2015年聖誕節左右政府公佈這個可喜消息時,房產資產擁有者們和各界生意人們舉國歡騰。條例規定,如果你今年添置了不超過 $500,000 固定資產(新的或是二手),那麼你可以直接當做折舊費用來抵消收入,無需計入固定資產。另外,條例還規定了獎勵折舊額2015-2017年保持 50%, 2018為40%, 2019年為30%。也就是說,如果你2015年買入一台全新設備,價值10萬,那麼你可以將5萬直接獎勵折舊來抵消你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獎勵折舊額僅限於全新的固定投資財產。

小額固定資產添置安全港 (TPR De Minimis Safe Harbor)
這是美國政府新出台的固定資產規定 (Tangible Property Regulation) 中另一條對有房一族大好的政策。通常小額固定資產添置,例如購置沙發 $2,000 美元,是需要計入固定資產,然後按照五年折舊。可是從2015年起(嚴格意義上說是2016起)一切單件$2,500 以下的購買全部直接當做費用支出,不再分多年折舊,也不計入上一條提到的179折舊或者獎勵折舊的計算範圍
第四,出售房產后要注意的問題
賣房成交後你又會收到一張“房地產交易完成單” (Closing / Settlement Statement / HD-1),想必你已經對它不陌生了。這次你需要關注的是賣方 (Seller) 明細,上面幾乎所有賣房相關費用都有機會用來抵稅。例如產權保險 (Title Insurance)、房產經紀人佣金、刊登賣房廣告等。屋主在賣房前90天內支付的房屋維修費用,只要能證明是為了推銷房屋,都可以作為賣房費用 (Selling Expense) 用於抵消你賣房的增值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