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鐵擋門事件」在美國引起的熱議

【金州資訊噹噹原創】據此間自媒體報導,最近這幾天,在中國有一段視頻火了。視頻拍攝於1月5日,在安徽合肥高鐵站一列由合肥開往廣州南的列車上,一名帶著孩子的婦女羅某以等老公為名,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並讓列車員通知檢票員放行其老公。列車員和乘客多次勸解無果,最後造成列車晚點4分鐘。


視頻中顯示,高鐵已到發車時間,一名帶著孩子的女子依然站在車門處,阻礙列車關門。多民工作人員要求她上車或者下車,但該名女子聲稱她的老公遲到了還沒上車。任憑鐵路工作人員和其他乘客的勸說和指責,該女子都完全無視,繼續撒潑打滾,而她的孩子就在旁邊看著。

網友們的反應這回可以說是一邊倒:指責該女子無恥,還同情鐵路工作人員拿她沒辦法,呼籲嚴格執法。網民很氣憤,但是又拿這種事沒有辦法,據瞭解,該女子可能面臨:行政拘留10日,罰款2000元。

據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此事不僅在中國火了,在美國華人社會中也引起了熱議!有不少華僑線民都認為這種事情的發生是因為處罰太輕,因此很多人都拿美國作為對照:要是發生在美國會怎樣?

大家都知道,美國員警的執法能力是很強悍的,濫用暴力的例子也不是沒有。抵抗員警,那肯定只有一條路,就是涼涼了。


而筆者也在多個美國華人微信群裡參加了對這一事件的熱烈討論。但除了強烈指責「擋門女」這一點與華僑群友們相一致之外,有些觀點筆者是與眾不同的。所以在參與多個群裡的討論中,可以形容為「四面楚歌」,也可以形容為「舌戰群儒」。以下就是筆者在其中一個群裡的一場高質素的、令人愉快的討論筆記。


最先是該群群主總結說道:

這個事件顯露了三個問題,一是公民素質問題,二是法律意識問題,三是員警的責任問題。



筆者就循此話題展開評論道:

認同前面兩點。但必須指出的是,此類事情不只是中國特有,而且也都是很個別人的行為!我在去三藩市的捷運上也曾見過有當地西人擋車門等人,大概擋了有半分鐘吧?不過就算他不擋門,跟司機示意一下,灣區捷運也會等待片刻的,美國其他地方就不清楚,灣區捷運我經常搭所以比較清楚。而中國高鐵開通至今這麼長時間,能成功阻咗4分鐘的,目前只聽到呢這一宗!

至於第三點,我不敢苟同。那是「標題黨」搞出來的話題!「標題黨」們通常在發生公共事件時,不是譴責肇事者,教育大眾。而是把責任往正當「公權力」身上缷,蠱惑網民模糊正確價值觀!

事實上,在婦人攔門到三名乘警到場(最初是一名乘警在勸說),已經過了一、兩分鐘了,再三規勸又過了一、兩分鐘,當要決定實施武力時,女人的老公想必已經出現在月臺上了。這時,是繼續與女人耗下去?還是趕快讓她老公上車、發車,事後再進行懲處?相信有正常思維的人都懂得選擇吧?!


一位曾經是華師大教授的美國群友反駁我道:

國內堵高鐵並非唯一一單, 不能把有些老外做同樣的錯事就把國內的錯事合理化. 這問題很簡單:對這類不服從警令的違法者馬上拉下車,戴手銬,即時收監,沒有「耶穌說」(即不要啰嗦),以維護公共秩序。這類無視公共秩序目無法紀張揚跋扈之人,非講道理能解決,否則她也不會狂妄這般。有認為不妥,法官前再理論,但公共秩序得以馬上恢復。員警叔叔是法律執行者,否則要警棍,配槍何用? 區區兩千了事,太輕,暗處裏隨便賺回來。叫孫悟空把那三個員警變成紅毛美國員警,看他們如何收拾她? 他們會乾淨俐落而不會誤發飛彈警告!或給她來一個新加坡式的的 shithole (特朗普總統語)三鞭, 臺山話大喊: “死啰麽?”  以敬後猷.。否則,她下次堵太空船給你看。執法“…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


對此我回復道:

首先錯就是錯,沒人把她的錯事合理化!說美國也有人這樣做,不等於說這樣做是對的,只是閣下的理解而已!之所以說美國也有人這樣做,只是想說我們不要做「自虐狂」,一發生這些小概率的事就老往自己民族身上抹!第二,美國因為太多恐襲針對這個國家,所以員警對一些事情無疑是很果斷!但中國不同!小販不準亂擺亂賣也是法例,也是規則,而且這個法規行使了幾十年,那為什麼我們對城管的執法那麼大意見,卻又要求乘警「執法」去學城管呢?不是精神分裂吧?!(現在回看我這段文字,的確不太禮貌、有失修養。僅此向哪位華師大教授致歉!)

再者,無論是否認為罰2000元太輕,都沒辦法!因為根據高鐵管理條例,這一個已經是最高的處罰了。也可以講,這個是一開始定下來的規則!不能用違反規則的做法來對付違反規則的人!

此後,華師大教授傳了兩個小視頻上群給我看(一個是潑婦違規給交警攔下發飆掌括交警的。另一個是違規不聽從交警指揮停車,而強行開車撞傷交警的),並說道,世界變了,貓怕老鼠,不爭事實

 

就此,我回復說,

的確有這樣的情況存在,但並不等於這次乘警的處理方法是軟弱的!高鐵總共延誤時間才4分鐘,而之中有一分多鐘是在三個乘警陸續趕到事發車門的途中耗掉了,也是說處理問題的時間只有兩分多鐘,就這兩分多鐘裡,也已經嘗試過使用武力了!這還不算果斷?同時也體現了「文明執法」的一面,這是正確的價值觀,是應該得到肯定的!

再說,閣下傳上來的兩個視頻的情況是誰造成的呢?在中國,如果按規矩執法,一個女人,帶著孩子,被員警去抓,傳到網上分分鐘就成「粗暴執法」了。所以說今天的執法窘境,是那些打著「文明執法」幌子的一眾「標題黨」推牆公知們造成的!是他們把中國執法者塞進了死胡同。而這次,他們卻一反常態,指責起乘警執法不果斷了!

 

華師大教授說道,

最少你中了不當比較之誤:你把不同性質之兩件事拿來比較。 1、那老態龍鍾,每天拖著疲憊腳步踽踽而行的灣區捷運( BART)毎日的壯舉充其量就是越過那雄偉的過海隧道,是一個小區域的地下鐵道系統,怎可能與時速動輒幾百公里,全國性的高鐵相比? 這輛社會主義的列車可是要逶迤千裏開到社會主義祖國的南大門的,其准點性以分鐘為計算,稍有差池,影響全局,人命關天,兩者非可同日而語。

 2、同樣的, 高鐵執法怎能與城管監督去找個肥佬(胖子)趕走的那班衰神相比?兩者的嚴肅性風牛馬不相干!因為兩者不是同一程度的違法執法,高鐵不可以等你的愛人, 但執亂擺賣有時着實要考慮兼顧弱勢群體養家糊口與市容,以利於建設和諧社會的問題。再者,城管所派出的是藍衣小隊,不是員警。引例證以壯其說,非常有力,但要適得其所。你說是否?


我說道,

不管人們認為這幾件事的性質有多不同,但牽涉到的都是同一個問題,就是規則的問題!有規則不去遵守,一定程度上是屬於同一個層面上的問題!

而且正因為高鐵人命關天,所以處理問題更應該周祥穩妥有效!乘警是以安全發車、行車為首要職責!所以如果權衡過讓婦人一家趕快上車,比繼續與婦人耗下去更快捷妥當的話,他們肯定會選擇前者!

試想一下,如果用武力與婦人耗下去,別說三分鐘了,恐怕五分鐘也搞不定!你使用武力能把她抬到哪去?乘警最後都要回車上的,她早就失去理性了,跟著你死搞蠻纏,你如何是處?別忘了,那還有一個可能同樣蠻纏的女兒!

要知道,遇到這種事情,乘警是把它看做一個「突發事件」來處理的!而不僅僅是與「壞人壞事」作鬥爭那麼可以簡單粗暴!


華師大教授最後說道,在美國,無條件服從員警執法,不聽就強制制服。不服,法官面前再講耶穌。中國員警要提高執法專業性和員警的尊嚴,但這不是容易事情。對於這一點,我表示了讚同!